第106节
他心知肚明,杜振熙待杜振晟长兄如父,和杜振益玩不到一起,反而和西府三姐妹走得近,对最小的杜晨芭尤其关爱,但再关爱也不至于越俎代庖,这几天护杜晨芭如母鸡护鸡仔似的有求必应,还几番暗示他留情面,很有些在杜晨芭面前打肿脸充胖子的架势。 好像他不应杜振熙所求,杜振熙就无法向杜晨芭交待似的。 有什么他不知道的事,导致杜振熙的态度含含糊糊,却又反常而生硬的? 如果说这阵子府里有什么异动,唯独吴五娘离开前引出的打闹一事。 那之后大吴氏不装病了,杜晨芭静养好了,紧接着就由杜振熙领着,频频出入庐隐居。 症结不是在大吴氏身上,就是在杜晨芭身上。 左右和西府有关。 陆念稚念头一定,和明忠说完公事,话锋一转声音低沉,“找人问清楚,吴五娘走的那天,二叔母和晨芭的院子里可有什么异样。” 该找什么人问清楚,明忠心中有数,见陆念稚眉心微蹙便知事有蹊跷,不敢多问更不敢轻视,忙领命而去,提脚去的却不是西府,而是东府外院。 陆念稚不负老狐狸之名,一经品咂就将杜振熙的反常归咎于西府,且锁定大吴氏和杜晨芭,歪打而正着。 无独有偶,杜晨芭心中也有一番计较,沉静了几日后命人去请杜振熙,二人独处对坐,将压在枕下的泛黄帕子推到杜振熙手边,咬唇盯着杜振熙问,“七哥,这是你小时候用过的帕子吗?” 杜振熙还当杜晨芭是定好样式,请她来参详送给陆念稚的簪子怎么打好,闻言顿觉逃过一劫,心不累了脸色却讶异,拎起帕子不确定道,“这是那天我抓给你的旧物中的一件?瞧着有些年头了,不过四叔整好的箱笼还没到我手里,我也分不清这是四叔的东西,还是我的东西……” 实则天性难移,小时候心性未定时她也爱过花啊粉啊的,瞧见江氏院里丫鬟绣的帕子好看,曾偏爱过“娘里娘气”的东西,还真记不清这块帕子是她的,还是陆念稚的。 定睛细看,半旧的帕子绣样清雅走线精致,确实挺娘的,显然出自女子之手。 只不知是她拿的江氏院中丫鬟的,还是小时候混用了练秋、拂冬做的针线。 杜振熙犹豫而不解。 杜晨芭却似得到了什么验证,紧盯杜振熙的眼睛渐渐黯然,喃喃道,“那天你随手抓了好些汗巾帕子,我仔细看过了,四叔的汗巾不爱绣花样,练秋姐姐和拂冬姐姐的针线从不用这样鲜亮的配色。这块帕子上的绣样虽然精巧,用的丝线却很普通,不是府里会用的货色……” 杜振熙不谙女红,杜晨芭却是从小捻针拿线的乖乖女,认出丝线品相下乘,如杜府这样的土豪,连下人都不用,更何况用到主子身上。 半旧帕子,来自府外。 杜晨芭似被人揪紧了心口,低喘一口气才鼓足力气道,“七哥,这帕子是女子绣品,你说,是不是那一位送给四叔的?” 杜府上下,会以那一位指代的,无非事关陆念稚的那件事。 杜振熙睁大眼睛。 脑中似有灵光闪现,陈年旧事翻滚过脑际。 能让江氏提起陆念稚的亲事也三缄其口的“那件事”,不仅关系着陆念稚的名声,也关系着杜府的名声。 陆念稚曾经定过亲。 确切的说,是曾经险些定亲。 女方是官学先生、陆念稚的座师之女,这年头师命胜过媒妁之言、父母之命,彼时十七岁的陆念稚听懂座师的暗示后,就将座师有意招他为婿之事禀明尚在世的养母大夫人,两家长辈通过气后自有默契,加之陆念稚在官学走读,和座师之女常有“接触”,尚未真正定亲前,就有郎才女貌的佳话流传。 只等陆念稚秀才变举人,为亲事增光加码后,就正式交换庚帖。 陆念稚是否满意这门亲事,她无从得知。 但大夫人——她的祖母却极其满意,深觉能娶诗书家的女儿做儿媳是天赐佳缘,更觉这门亲事是杜府改换门楣的天赐良机,一边督促陆念稚进学,一边亲点聘礼,却在陆念稚下场前惊闻变故:陆念稚的座师在仕途不顺返乡教书多年后,由昔年同窗举荐,突然辞馆入仕,将举家迁居京城为官。 京官精贵,难怪陆念稚的座师心动,意气风发之余劝陆念稚一同入京,一为陆念稚科举,二为两家亲事。 当年她五岁,杜振晟是才出生的奶娃娃,谁都不敢保证她不长歪、杜振晟能顺利长大。 而陆念稚已是内外默认的杜府未来家主,随座师旅居京城,就意味着抛家弃业,意味着忘恩负义。 陆念稚无意做小人,架不住有人背后捅刀,甘愿做小人。 这头座师还在苦劝,那头流言席卷满城:举荐座师的同僚为嫡次子求娶座师之女,书信往来间以信物暂代庚帖,已然说定亲事。 事关女方闺誉,这样的隐私传得沸沸扬扬,除女方有意放出风声外不做他想。 人往高处走。 利益捆绑,人之常情。 陆念稚留下这两句话转身进考场,再出来时已是举人功名。 十七岁的秀才不少见,十八岁的举人却凤毛麟角。 喜讯惊动广羊府大小衙门,知府大人亲自登门道贺。 杜府门庭若市。 然而科举有成的喜事蒙着亲事乍变的灰,少年陆念稚仿佛一夕蜕变,变得沉默持重,从头到尾云淡风轻。 大夫人却气得浑身发抖,杜振熙亡父死于马上风的悲愤、亡母难产而死的悲恸尚未散尽,又堵着养子亲事被坑的恶气出不来,强撑着派下打赏的喜钱后就追随大老爷的脚步,大悲大喜后蹬腿走了。 中举的流水席摆到一半,红灯笼换成了白幡。 陆念稚止步于举人功名,专心教养侄儿,一心打理生意。 关于亲事的流言风向再变,传座师拗不过老妻爱女心切,不愿女儿因陆念稚守三年重孝而耽搁年华,才擅自交换信物另定亲事。 漏洞百出的说辞,好歹亡羊补牢,扯做成全两家颜面的遮羞布。 女方是已经出城进京的京官,男方是本地巨贾的新进举人,哪头都不好得罪,没人指责女方背信弃义,也没人非议男方被打脸悔婚。 这门亲事,就成了人人讳莫如深,杜府上下闭口不谈的“那件事”。